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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管理职责,强化实验室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16-11-09
    118日上午,学校在行政楼837会议室召开了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会议由叶文才副校长主持,各单位分管实验室安全负责人、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总务后勤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徐石海处长对《暨南大学关于进一步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解读,通报了今年我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并对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以及下一步的安全工作安排进行了汇报。保卫处杨广生处长就各级单位落实《规定》内容进行了说明和工作布置。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周玉宇副处长作了赴香港学习实验室安全管理经验的报告。

与会人员对实验室安全检查、南校区实验室管理、联动机制建立、事故调查和奖惩制度建立等进行了充分交流,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

    会上,叶文才副校长回顾了今年以来我校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情况,并详细剖析了近期我校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最后,叶副校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参会人员要传达会议精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务必对照《规定》内容逐项落实,厘清各部门、院(中心、所)以及教师的责任;二是针对检查通报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并把约谈制度落到实处;三是要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特别是二级学院和实验室负责人要担当起主体责任;四是学校各级要制定并完善奖惩制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必须追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