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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1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高校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与实践育人水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的精神,未来四年教育部将建设1000项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47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及认定工作,现转发此文件,请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申报,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申报范围

按照教育部的整体规划,在2017-2020年度将根据不同专业类实验室的建设情况及信息化需求开展建设工作,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开展认定的专业范围是生物科学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交通运输类、核工程类、临床医学类和药学类等8个类别,全国共认定100个。后续年度规划详见附件一。

二、申报内容:

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坚持“能实不虚”原则,坚持问题导向,以完成教学要求为目标,创新教学方式与方法,提升学生实验兴趣以及实验教学效果。

三、申报材料:

1填报《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申报表》WORDOFFICE 2003)版本文件1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具体内容见附件二。

2、制作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

以上2个电子文件组成1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3、开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网站,确保校外互联网网络链接地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在评审期间链接流畅。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四、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于2017111日前将全部材料递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逾期申报不予受理)。我处将在初审后报送省教育厅,并由省厅推荐至教育部进行综合评价认定。广东省限额推荐指标为15个。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8522006985220068;办公地址:行政楼331(实验室建设科)

 

附件一: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

附件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