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高压灭菌器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广州市质监局关于立即开展高校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的通知》(穗质监函〔2019〕号)文件精神,学校委托广州市广气气体有限公司对石牌及番禺校区符合条件的高压灭菌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具体办理情况见附件1),共有62台高压灭菌器取得使用登记证书(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实验室使用的高压灭菌器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落实特种设备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特种设备相关规章制度,落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特种设备人员持证上岗,落实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及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二、通过排查,校内共有76台高压灭菌器不符合办理使用证的条件。其中超过使用期限的必须强制报废;由于不能提供出厂资料或其他原因未取得使用登记证的,禁止使用。
三、新购高压灭菌器,符合特种设备条件的必须按要求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没有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一律不予以办理固定资产入账。
四、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高压灭菌锅的压力表要求半年一检、安全阀要求一年一检),请按照强制检定报告书的时间安排好压力表和安全阀的检验工作。建议安全附件数量采取一备一用。
五、请附件清单内已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的单位到行政楼331室领取使用证。
特种设备管理工作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85222091。
特此通知
附件1暨南大学高压灭菌锅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情况汇总.pdf
附件2已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高压蒸汽灭菌锅清单.xls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