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备未能正常开放共享的贵重仪器设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6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根据《暨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管理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强化贵重仪器设备信息化、精细化管理,规范仪器设备数据采集。请统计本单位单价40万元(含)以上贵重仪器设备未能正常开放共享的情况,并向我处报备,报备要求如下:
一、报备内容
本次报备情况包含:(1)已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仪器设备,(2)正在调试、维修的仪器设备,(3)因场地环境等因素未能正常使用的仪器设备,(4)长时间用于户外监测的仪器设备。
二、报备要求
1.本次报备2023年内未能正常开放共享的情况,有效期不超过2023年12月31日。
2.若贵重仪器设备在2023年内使用过程中出现报备内容中的情况,需及时向我处补充报备。
三、报备流程
请仪器设备负责人填写《暨南大学未能正常开放共享的贵重仪器设备报备表》(附件1),汇总至所在学院、研究院(中心),请仪器设备管理单位填写《暨南大学未能正常开放共享的贵重仪器设备汇总表》(附件2),将附件1、附件2一并于12月30日前向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设备管理科(联系人:饶欣远;联系电话:85228391;地点:行政办公楼307室),电子版发送至raoxinyuan@jn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 暨南大学未能正常开放共享的贵重仪器设备报备表.docx
附件2 暨南大学未能正常开放共享的贵重仪器设备汇总表.xls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