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5
各学院、研究院(所)、中心:
为强化学校单价40万元(含)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以下称“贵重仪器设备”)管理,高质量完成2023年科技部和财政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服务成效填报工作,学校将对贵重仪器设备开展校内考核工作,科学、准确统计2022年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考核范围
各学院、研究院(所)、中心贵重仪器设备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组织管理情况、运行服务情况及共享服务成效。
二、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安排 | 工作安排 | 参考文件 |
1 | 3月20日-31日 | 各单位自查,设备管理员填报所管理仪器设备的相关使用信息,并提交至单位管理员 | 附件 |
2 | 3月20日-31日 | 单位管理员审核仪器设备信息、填写本单位自评报告,并在系统上提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附件 |
3 | 4月7日前 | 单位管理员打印自评报告相关表格,交至行政楼307或番禺校区自编21栋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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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月 | 学校组织专家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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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1.此次报送工作为系统填报,请登录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https://lims.jnu.edu.cn/)进行填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2.请各学院、研究院(所)、中心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深度挖掘本单位贵重仪器设备在2022年支撑服务重大科研任务情况及共享服务成效。
(联系人:饶欣远,电话:85228391,QQ工作群:731977663)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