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2017年度实验室管理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提高我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水平,充分调动我校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学校决定开展“2015-2017年度实验室管理先进集体”和“2015-2017年度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实验室管理先进集体:学校批准成立的实验室,详见《暨南大学关于公布暨南大学实验室名单的通知》(暨通〔2017〕42号)文件;
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受聘于实验技术岗位且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在岗人员(含研究助理)。
二、评选条件
1、实验室管理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1)实验室建设规划明确,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实验室建设项目如期完成,成效显著;
(2)实验室管理队伍健全,结构合理,人员整体素质高,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教学实验室教学体系规范,教学效果良好,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实践效果良好;
(4)科研实验室管理规范,在实验室开放、仪器设备共享方面表现突出,共享效益良好;
(5)实验室条件保障与环境建设良好,安全责任制与准入制落实到位,安全警示标识明晰,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固定资产管理规范,账物相符;近2年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努力钻研,积极探索实验教学方法,改革实验教学内容和手段,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规划的制定及项目管理;
(2)熟悉仪器设备使用,主动参加相关培训,服务意识良好,积极开展对外服务,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表现突出;
(3)参与实验室安全管理,积极推广和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对完成本年度各项安全检查任务有较大贡献。
三、评选名额
实验室管理先进集体 10个;
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 20名。
四、评选方式
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均由其所在单位推荐,每个单位限推荐一个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名额按照不超过本单位实验技术岗人员总数的10%进行推荐,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推荐材料需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请各单位于2017年12月26日前将推荐材料《暨南大学实验室管理先进集体推荐表》、《暨南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以及《XX学院2015-2017年度实验室管理先进评选结果公示情况表》上报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综合科(行政楼308房),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ims@jnu.edu.cn。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522007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评选小组,选出实验室管理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将在校园网公示后进行表彰活动。
附:1、暨南大学关于公布暨南大学实验室名单的通知(暨通〔2017〕42号)
4、《XX学院2015-2017年度实验室管理先进评选结果公示情况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12月12日